摘要:隨著中國體育產業和冰雪產業發展,北京成功取得2022年冬奧會的舉辦權,一系列利好因素使得冰雪場館多樣化投資成為可能,本文將對TOT-BOT新型結合模式應用于冰雪場館建設進行可行性分析。
關鍵詞:TOT-BOT模式;冰雪場館;可行性
冰雪場館是發展冰上運動、實現“三億人上冰雪”目標、滿足冰雪運動愛好者建設娛樂需求的重要公共設施。北京成功申辦2022年冬奧會,對中國的冰雪產業發展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但是在冰雪場地建設中仍存在利用率低、服務質量低、盈利水平低一系列問題,在短時間內很難由政府一元化投資解決好,亟待引入創新性的融資模式和建設模式以適應巨大的市場需求,若將TOT-BOT模式引入到冰雪場館建設中去,有可能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TOT-BOT組合模式介紹
BOT、TOT模式都是常見的投融資方式,各有利弊,而TOT—BOT組合互補融資模式是建立在TOT和BOT理論之上,以BOT為主,TOT為輔的一種新型項目融資模式,該模式的具體思路是政府通過特權專門機構(SPV)將已建成的大型基礎設施用TOT的方式轉讓給受讓方,取得可觀的收入,再將這筆收入與投資方合作,利用BOT的融資方式共建大型基礎設施項目。該模式中TOT的受讓方和BOT的承建方是同一主體。即投資商通過與政府部門組建的特權機構(SPV)簽訂TOT特許協議取得設施的特許經營權,同時政府部門從投資商取得一筆來自該基礎設施對未來的預計收入,并把這筆收入有步驟地以資金入股的方式加入項目公司,與投資商以BOT的方式建設新型的基礎設施。
二、冰雪場地引入TOT-BOT模式的背景分析
(一)政策環境
2014年,國務院46號文件中提出注重發展體育產業,并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提高人均體育場地面積,發揮社會組織的力量,使其承擔一些體育公共服務的提供,《冰雪運動發展規劃(2016-2025年)》中強調政府積極引導冰雪產業的供給側改革,完善市場運行機制,提高冰雪場館的服務質量和整體檔次,《全國冰雪場地設施建設規劃(2016-2022年)》中指出調動社會資本的作用,利用多種資金渠道建設冰雪場館,支持基金和投資機構加大的投資力度,并擴大對外開放程度。
(二)經濟環境
1、體育產業市場化改革促進經濟發展。隨著體育產業市場化改革的發展,體育產業市場化融資渠道的多樣性使國家在競技體育投資中的比例下降,非國有經濟的投資比例顯著上升,體育市場化改革在競技體育中的體現尤為明顯,但這同時也極大地影響體育場館的融資模式,新的社會資本的大量投入,滿足了場館運營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的需求,現今大量的PPP、BOT模式成功引入場館中使得社會資本對場館投資的強烈需求,政府也繼續推進我國體育場館投融資模式的改革,吸引更多的私人機構及民間資本參與場館的建設和運營,拓寬了體育場館的融資渠道。為場館建設的模式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2、冰雪資源豐富,促進冰雪產業融合發展。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的氣候和資源有極大的差異,冰雪運動在北方有氣候優勢,可以將冰雪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并帶動地區的健身娛樂業和表演業,以及配套服務和第三產業的發展,并進一步推動冰雪運動向南方普及,其中應注重提高體育技術水平。
(三)社會環境
1、全民健身的普及使體育消費市場需求增大。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指出:大力推廣普及冰雪運動,利用籌備和舉辦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的契機,實施群眾冬季運動推廣普及計劃。支持各地建設和改造多功能冰雪場館,積極引導社會力量進入冰雪運動領域,隨著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冰雪運動的也出現了大眾化的發展,通過組織“大眾冰雪季”等各種活動,帶動群眾參與冰雪運動。
2、具有地域傳統文化習俗的文化傳承。很多冰雪場地有自己的歷史文化特色和習俗傳承,這也是發展冰雪運動過程中每個地區的優勢和吸引力所在,可以通過開發區域文化資源,將文化產業和體育產業、冰雪產業融合起來,讓中國冰場也有自己的文化底蘊和歷史內涵,形成每個冰場獨一無二的文化競爭力,為其后續的發展提供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和推動力。
三、冰雪場館引入TOT-BOT模式的必要性
(一)推動“三億人上冰雪”戰略目標的實現冰雪運動發展不斷升溫,為實現“3億人上冰雪”我國正在做出不斷的嘗試和改進,在場館投融資和建設方面也需要做出新的改革。
(二)改變一元化投資模式,減輕政府財政負擔面對冰雪場館運營成本高、利潤低、服務水平低下等問題,場館的投融資模式也需要相應的變化,既減輕政府的負擔,將場館資源分給社會資本運作,又能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
(三)冰雪場館數量增加,但質量參差不齊隨著大眾對冰雪運動需求的提高,商家紛紛看中建設冰雪場館的商機,用低價吸引大量的消費者,有的場館不僅無法保障服務質量,更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同時對正規雪場也形成了強大的沖擊。根據現狀,我們設想通過BOT-TOT綜合模式來改善這些已經建好,卻沒有發展得很完善的冰雪場館。
四、TOT-BOT模式應用于冰雪場館建設的可行性分析
(一)TOT-BOT模式在冰雪場地建設中的優勢
1、利于私人資本融資建設冰雪場地,政府提供相應支持。利用BOT模式允許私人資本大量介入,對冰雪場地進行投融資的建設,可以很大程度的減輕政府的負擔,并且政府愿意給予項目公司一定的支持;而TOT模式只是經營權的轉移,不存在產權,股權等敏感問題,融資結構簡單易行,可以配合BOT模式進行運作,在特許期內能夠正常運營,同時保證政府對項目的控制力。
2、可利用已有場館獲得現金流,前期投資成本較低。冰雪體育產業現在最重要的問題不是場館缺乏,而是已建好的冰雪場館無法正常的運營下去,場地設施閑置,關門整改的問題突出,BOT-TOT模式就適用于這種類型的場館,是一種模式的更新,比起新建場館、重置場地設施,投入成本要少得多。
3、吸收新的管理技術,提高冰雪場地(館)利用效率。在特許經營期內,項目公司為更多盈利,會把工作重心放在改進場館運營技術,會=投入大量精力、物力和財力尋找專業管理的人才,對場館進行整體改進,提高場館收益的能力。
(二)TOT-BOT模式在操作中存在的劣勢
1、涉及面廣,前期準備困難。由于是兩種模式的綜合使用,會涉及很多子項目的談判,對于合適的項目公司的選擇也比較困難,還要兼顧政府對場館的控制權,因此,為保證每一個子系統都能正常運行必須要擬定大量的協議和商業合同,程序煩瑣,前期準備困難。
2、對于冰雪場地的設施的定價較難。TOT模式的定價的關鍵是對于基礎設施的定價,例如,在雪場的建設方面,建設每個雪場的造雪難易程度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要根據每個雪場的地理位置判斷它的基礎定價,除了對一些實物資產進行定價之外,還要對建設的難易程度進行評判性定價,定價過低,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定價過高,會影響投資商的積極性,而現在也缺乏嚴格的定價標準。
3、缺乏專業的管理人才導致TOT-BOT模式運營成本增加?,F階段,冰雪產業還處于起步階段,相關研究較少,同時,專業的冰雪場館管理人才缺乏,要請到合適的管理人員難度很大,且需要較長和探索和磨合期。
(三)冰雪場地引入TOT-BOT模式存在的威脅
1、與政府推行的初衷產生矛盾,流失消費群體。在特許經營的期內,項目公司擁有全部的經營權,若責任與義務劃分不夠明確,很容易產生與合作初衷背道而馳的行為,此時政府相當于沒有履行對公眾提供服務的基本職責,也會嚴重阻礙冰雪產業的發展。
2、產權規劃難以明晰,遺留問題難以根除。冰雪產業的大熱趨勢使各方都想從中分一杯羹,在特許經營期以內會為了盈利多開發資源,保障基礎設施的建設,并能夠很好地服務于社會群體,過了特許經營期以后,還是要上交給政府進行經營,從本質上,沒有打破政府對基礎設施建設的壟斷地位,又會出現場館閑置等一系列問題。
(四)冰雪場地引入TOT-BOT模式的市場機會
1、大眾對于專業性冰雪場地的極大需求。從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中可以看出,資金投入在東部地區的數量要遠高于中部和西部,南方地區的冰雪運動發展出現嚴重滯后的現象,僅有的場館運營狀況也十分差,基礎設施不健全,風險系數大,要實現“3億人參與冰雪運動”需要建造更為專業化的場館。
2、以雄厚的民間資本作為保障,政府給予大力支持的政策。國家和地方政府為了更好地幫助民間資本的投入,促進冰雪產業的發展,相繼出臺了很多政策性文件,鼓勵民間投資,合作,參與經營性的基礎設施建設。(本文2017年發表于《經貿實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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