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些年來,隨著國內建筑市場環境的變化,工程承包的模式也在發生了巨大變化,工程總承包模式變得越來越普遍,為此國家項目部位也多次發布關于推廣和鼓勵工程總承包發展的相關管理辦法和指導意見。與傳統的設計-招標-施工建設模式相比,工程總承包模式具有其獨特的優點,但是同時也伴隨著很高的風險。而索賠也正是應對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本文中將具體針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延誤費用索賠進行研究。
【關鍵詞】工程總承包;風險;延誤費用索賠
1工程總承包發展概述
工程總承包是指依據合同規定對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和試運行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具有又可以分為以幾種方式:
(1)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總承包,即工程總承包企業依據合同約定,承擔設計、采購、施工和試運行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等全面負責。
(2)設計-施工總承包(D-B),即工程總承包企業依據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和施工,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進度、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等全面負責。
(3)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規模、類型和項目發包人的要求,工程總承包還可以采用設計-采購總承包(E-P)和采購施工總承包(P-C)等方式。
近些年來,隨著國內建筑市場環境的變化,工程承包的模式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工程總承包變得越來越普遍,國家相關部委也多次發文鼓勵和推廣工程總承包建設模式。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PPP建設模式興起之后,PPP+EPC模式幾乎成為這類項目建設,承發包的標準模式,也得到廣大業主單位和承包單位的接受和認可。與過去幾十年傳統的設計-招標-施工發包模式相比,工程總承包模式有其獨特的優點,但同時也伴隨著很高的風險。
2工程總承包風險
與傳統的發包模式相比,工程總承包的風險要高得多,作為工程總承包商需要對工程建設的全過程設計、采購、施工和試運行進行管控對項目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負責。同時,也要面臨來自業主和分包商兩方面的壓力和風險。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了《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試行)》(GF-2011-0216)中的規定:
3.1.2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中發現的缺陷。
3.1.3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名稱、內容、報告期、提交時間和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承包人有權根據4.6.4款承包人的復工要求、14.9款付款時間延誤和17條不可抗力的約定,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發出暫停通知。除此之外,凡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由其自負,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應自費趕上。
5.2.2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第三方設計單位)應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與設計有關的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錯誤、疑問,承包人應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后15d內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其中,對工程場地的基準坐標資料(包括基準控制點、基準控制標高和基準坐標控制線),承包人有義務約定實測復驗的時間并糾正其錯誤(如果有),因承包人對此項工作的延誤,導致的費用增加和關鍵路線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而且在上面的提到的示范合同中也刪除了延誤風險相關條款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預見或者無法充分合理防范的自然力的作用。而在工程建設實踐中這一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最大。
從上面的示范合同中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在工程總承包模式下,承包商承擔了很高的風險,而索賠作為應對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我們應該予以重視,下面就具體針對延誤費用索賠詳細探討。
3延誤費用索賠
3.1延誤費用索賠概述
在大多數工程項目合同和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索賠已經成為一項合同當事人各方都無法回避的必然現象。大多數的索賠是由于項目的業主人員未能完全解決所有的問題造成的,例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合同的變更,而導致了額外工程,并造成付款金額的變化。合同當事人對付款金額的分歧也是產生索賠的一個主要誘因。付款金額的變化或者延誤也會導致工程進度的延誤,而延誤會對整個項目產生不利的影響,也會增加項目的額外費用。承包商被迫延長施工時間而導致發生了這些額外費用,并增加了承包商在延長工期內發生的額外管理費用。
“延誤索賠”一詞通常用來描述因項目竣工時間延誤而導致的金錢的索賠。同樣地,“干擾索賠”一詞往往用來描述部分工程受到干擾,但沒有影響竣工時間的金錢索賠。一般而言,干擾索賠等同于非關鍵線路上的延誤索賠。
3.2延誤的分類
延誤可分為“可原諒的延誤”和“不可原諒的延誤”兩類。
可原諒的延誤是指由于業主或者其代理的行為或者疏忽所導致的承包商可被原諒的延誤。例如:業主或者其代理未能及時批準承包商提交的項目文件。
不可原諒的延誤是指由于承包商自身行為或者不作為所導致的延誤。例如,承包商未能提供使工程按期完工的足夠的施工人員,材料或者機械。
可原諒的延誤又可以分為“可補償的延誤”和“不可以補償的延誤”。前者使得受到延誤的一方,通常為承包商,以業主或者其代理的行為或者疏忽為由,有權對其所遭受的延誤要求金錢補償。另一方面,不可補償的延誤是指由于中立事件(例如極端惡劣的氣候條件)、第三方等導致的延誤。實際上,對于當事人之間通過合同約定的事件不應補償有關的損失和費用。
3.3延誤費用包含的內容和計算方法
在具體的項目實際實施過程中,延誤費用索賠主要包括以下三個部分:
(1)現場管理費;
(2)總部管理費;
(3)其他成本和費用。
3.3.1現場管理費
現場管理費可細分為以下內容:
(1)管理職員工資報酬。在這項索賠下應該以項目或者與項目直接相關的職員在現場的工作時間為基礎來計算延誤期間發生的現場職員的工資報酬,具體包括工資,獎金,補貼和社會保險等費用。
(2)現場費用。在這項索賠標題下具體是指現場的運行。維護費用具體包括辦公室租賃維護費用,辦公室設備采購維護費用,管理車輛和設備的修理維護費用,水電費,安保費用等。
(3)臨時雇傭人員的費用。在項目實施期間,在業主或者其代理簽了大量的指示,頻繁要求修改設計圖紙,增加工程量,承包商不得不臨時雇傭額外的人員進行這些工作的審核和協調管理工作,因此這些額外人員的費用也應該作為與項目有關的其他費用得到業主的賠償。
3.3.2總部管理費
對損失和費用索賠來說,最常見誤解就是總部管理費和利潤損失的問題,很多承包商也常常忘記了延誤項目對總部費用的影響。然而事實上,總部對現場項目經理部提供了支持和指導,公司也從工程項目的付款中獲得了總部管理費用,同時總部的職員和管理部門也相應地為現場項目的實施提供的服務。因此如果項目發生了延期,那么來自于總部的支持也必須相應地延長同樣的時間。
總部費用通常包括資產費用、租金、取暖、照明費用以及其他服務和設施等費用。另外也包括總公司員工、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工資、車輛。社會保險等福利費用、信息系統的費用。
總部管理費索賠是為了補償和彌補承包商管理和利潤損失的一項索賠。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講,總部管理費又可以分為管理費損失索賠和利潤損失索賠。其內涵和實質就是由于項目受到了延誤和干擾,總部不得不處理項目遇到的管理問題,為項目提供支持和服務。而這將必然分散總部用于其它項目上的管理資源。包括總部管理其它項目的效率和獲利水平,也包括總部尋找和獲得其他項目的機會。
由于總部管理其它項目的效率降低,或者受到無法從新項目中獲得管理費和利潤的影響,承包商總體利潤相應地也減少了。那么到底該如何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承包商確實遭受了管理費和利潤損失呢?這就需要承包商在平時的項目合同管理中注意記錄資料的保存和保管包括承包商財務記錄,干擾其他業務的影響,可能喪失投標機會或者可能降低中標比率的影響。
總部管理費計算公式:
由于管理費和利潤損失是一種推定損失,因此無法使用一個簡單和直接的方法來計算管理費和利潤損失的金額。所以承包商在進行索賠的時候應該盡可能提供準確和詳細的證據以便作為其遭受損失的證據。然而在實踐中,沒有幾家公司原因公布他們的會計賬目來證明總部管理的實際金額,所以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人們通常使用如下三種公式來計算總部管理費即:哈德遜公式,艾姆頓公式和愛其利公式:
(1)哈德遜公式是《哈德遜建筑和工程合同》一書的作者提出的。該公式以承包商原合同金額為基礎計算管理費和利潤損失的金額,具體表示為:
管理費和利潤金額哈德遜公式是一種非常簡單的處理總部管理費索賠的辦法。但是除非有明顯的表明承包商可能會因為項目的超期而喪失其他項目獲得利潤的證據,否則這種方法可能不適合索賠利潤損失的情況。另外哈德遜公式使用原合同價格作為計算管理費和利潤的基礎,無法完全地反應承包商管理費和利潤的真實情況。
(2)艾姆頓公式。艾姆頓公式是《艾姆頓論建筑合同與實務》一書的作者提出的。該公式采用兩階段來計算管理費和利潤金額,即第一步計算承包商管理費和利潤總額占公司收入總額的百分比,第二部將百分比帶入合同金額、合同工期和延誤工期之中,計算每周應補償的管理費和利潤金額。艾姆頓公式的優點是該公式以承包商的營業總額為基礎計算總部管理費百分比,而不是以有爭議的合同金額作為參考標準。但是需要在此說明的是艾姆頓公式也沒有真實反映延誤對承包商管理費用的影響。艾姆頓公式具體表示為:
(3)愛其利公式。愛其利公式源于美國,該公式試圖通過確定承包商總部管理費占有關項目比例的方式來計算總部管理費和利潤金額。該公式可以表示為:
以上三種方法可以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來選擇具體那種計算方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哈德遜公式應該以承包商投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作為前提。另外公式中使用的合同金額可能已經包含了承包商的管理費和利潤,由此可能發生重復計算管理費和利潤的情況。所以我們在具體計算時應該剔除合同工程量清單中已列明的管理費用和利潤金額。
3.3.3其他成本和費用
根據有關實際操作經驗和慣例,承包商可以有權將融資費用,保險和保函費用作為拖延費用索賠的一部分向業主提出索賠要求。但是在具體評估融資費用的時候應該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1)承包商實際支付的合理的融資利息。
(2)承包商的銀行貸款收取的費用為基礎計算融資費用,即應該以同一個時期銀行收取的等同費率和復利計算融資費用。
(3)但是,在承包商自我融資或公司集團內部拆借時,應以承包商或公司能夠獲得存款利息為基礎計算融資費用。
(4)保險和保函費用應該以與保險公司和銀行簽發的保單和保函延長費用為實際發生費用的依據。
3.4 延誤費用的基本原則
延誤賠償費是因為一方違約而對無辜的另一方進行補償的一種手段。 人們普遍接受的一般原則是合同規定的延誤賠償費應足以公平合理地補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
為了證明有權對違約行為追索賠償費, 受損失的一方當事人應證明:
違約導致了實際損失。
有權對特定的損失提出補償要求。
損失不是將來要發生的。
證明違約造成實際損失的舉證責任在于提出要求的一方,為了支持其索賠要求,他應提供同期記錄。損害賠償費的量化必須基于有關事實記錄,不能進行理論性的計算和臆斷。在考慮拖延索賠之前,應批準和決定承包商提出的工期延長索賠,這是一種普遍的做法。一旦批準了工期延長索賠,大多數的建筑合同都規定了承包商可以以業主延誤為由要求補償額外付款。
4結論
通過上面的分析和討論,我們對延誤費用索賠有了一個全面的了解,我們發現延誤費用索賠包括的內容很具體,索賠的原則和要求也都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索賠實質上也是一個法律問題,需要用法律事實和證據來說話、這就要求在具體項目實施過程重視證據的收集、整理、分類和保存。這樣承包商的索賠才能得到業主的認可接受,我們才能獲得公平、合理的費用賠償,降低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風險。
參考文獻
[1]何佰洲,劉禹,主編.工程建設合同與合同管理.東財經大學出版社,2008.
[2]楊平,劉新強,鄧聰,主編.建筑工程項目管理.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2016.
[3]RogerGibson,著,崔軍,譯.國際工程項目索賠譯叢-工期索賠.機械工業出版社,2011.
[4]《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試行)》(GF-2011-0216).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5]宋宗宇,等主編.建設工程索賠與反索賠.同濟大學出版社,2007.
[6]張永波,何伯森,編著.FIDIC新版合同條件導讀與解析.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